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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永逸,按月托收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改革再深化
时间:2018-01-22 来源:丽水日报 作者:姚驰

  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市直、莲都区、开发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将出现重大变化,以往按月送缴方式将优化为通过单位公务卡按月托收的方式。

  这项举措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创新。按照以往的按月送缴方式,需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每月跑一次”开户银行汇缴住房公积金,不仅费时费力,缴存时效性也会因此大打折扣。

  缴存方式调整后,市直、莲都区、开发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只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公务卡开户银行业务章的《丽水市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三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公务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跑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委托收款签约手续,就再也不必为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奔波了,可以说实现了“一签永逸”。

  与缴存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结算应用系统按月发起托收并自动完成缴存记账,数据全程在线办理,大大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效率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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