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瓯江文化奖是我市设立的文学艺术最高级别的政府奖。本届瓯江文化奖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在文学、美术、摄影、书法、戏剧(含曲艺)、音乐、舞蹈、影视(含广播剧)、群众文化等艺术门类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和优秀作品。经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今年共有50件作品申报优秀成果奖,30名文艺工作者申报突出成就奖。经过初评和终评,共评出突出成就奖4名,突出成就提名奖7名,优秀成果奖19件,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丽水市瓯江文化奖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8-2090750,传真:0578-2098722,邮编:323000,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621办公室。
附件:第四届丽水市瓯江文化奖获奖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