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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7—2019)
丽市监【2017】102号
索引号:102645515-03-2017-0007 生成时间:2017-10-25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 

  20172019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现将《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72019)》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71025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 

  20172019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根据《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72019(浙食药监餐20171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归零心态、持久韧劲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事创业精神,按照巩固成果、提质扩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顺畅、风险可控、综合治理的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在新的起点上谱写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新篇章,推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继续深化提升,为“浙江的今天”和“中国的明天”奉献更多丽水实践、丽水元素、丽水印记。 

  二、重点工作 

  (一)细化食品安全责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承担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学校内部岗位管理责任人。学校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和质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校园内商店等进行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夯实责任。 

  (二)优化大宗食品采购。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蔬菜、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加强对食品定点配送单位供应原材料的安全检测,实施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对于交通不便的山区学校因客观条件确实难以实现统一配送的,应实行定点采购,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产企业等单位直接为学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2019年,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食堂日常管理。学校食堂应取消个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自办或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并建立食堂经营管理者准入和退出机制。要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关键环节、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继续在学校食堂大力推行五常法等先进管理模式,逐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四)刚化食堂提升目标。学校应及时对食堂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所需。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应当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为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大力推进色标管理,加工制作动物类的工用具应按红色标注、植物类工用具应绿色标注、水产品工用具应蓝色标注;积极推进利用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的阳光厨房监督。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意见,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食品安全标准,避免重复建设。2019年底,就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基本实现B级以上。 

  (五)净化学生消费环境。鼓励引导学校商店实行连锁经营或品牌超市直营,至2019年,品牌超市比例达90%以上。学校商店应严格商品准入,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杜绝假劣、过期食品流入校园。建立学校巡查报告、城管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执法的校园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净化学校食品安全周边环境。加强对高校周边餐饮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和网络订餐等的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安全隐患、危及学生健康的学校食堂应加强监督,及时整改到位。 

  (六)深化推进社会共治。一是探索构建由师生、学生家长、校方等成员组成的学校食堂自主管理组织,鼓励学校师生、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二是深化阳光厨房建设。各地要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阳光厨房”信息平台建设,并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阳光厨房”信息平台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学校食堂现场制作食品过程向社会实时公开,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信心,有效提高监管效率。至2019年底,全市中心乡镇以上的学校食堂基本建成以视频直播方式为主的阳光厨房三是不断提高学校食堂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承保机构多方参与、互惠共赢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 

  (七)活化食安教育形式。一是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每年不少40小时按照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分类别建立食品安全知识题库,强化食品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上岗。二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技能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每学期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20时。三是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学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将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考评体系,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健康浙江考核指标体系。四是多渠道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根据《浙江省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知识要点》,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相关教学内容对无法在相关课程中渗透的食品安全教育内容,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班队活动等,加以体现落实,向学生传授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要抓住时间节点,保证在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每年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重视食品安全知识,至2019年,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 

  (八)固化示范创建成果。结合浙江省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建设要求,选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等各类学校食堂开展建设活动,2019创建“示范学校食堂”303家,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的重要意义,将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机制,密切协作,顺利完成《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学校统筹安排和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对食品安全等级提升、色标管理、阳光厨房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农村薄弱学校食堂和外来民工子弟学校食堂的投入力度,有效改善硬件设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丽水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的考核督查力度,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妥善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考核评估。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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