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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务
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立法工作起草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7-12-21
 

  近日,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立法工作起草小组会议在市建设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仰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江风、市建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蒋金松市及人大常委会立法处、市府办发展处、市法制办立法处、市建设局房产处、市建设局法规处、莲都区建设分局、开发区建设局分局、莲都区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海光主持。 

  会上,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健主任对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立法起草工作计划及前期工作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参会单位就丽水市物业管理立法起草工作进行了补充发言。会议指出,要通过物业立法来调整物业服务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平衡各方主体利益,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要求,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特点。要以此次立法为契机,建立起物业纠纷调整的法制化机制。起草小组要按照计划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和初稿的起草工作,按照优质、高效、适用的标准完成物业立法工作。 

  最后,市府办副主任陈江风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通过此次立法保障全市物业行业进入健康发展轨道。要厘清两个关系,厘清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关系和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要以立法来推动我市的物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丽水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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