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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2月4日拟设为国家宪法日
发布时间: 2014-10-30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毛磊、张洋)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现行宪法先后四次修改,不断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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