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坚持备案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发挥备案审查纠错作用,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近日,市法制办对201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单位报送备案的50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了汇总通报。
一年来,市法制办共接收各县(市、区)报备文件401件,市直部门登记备案文件107件;发现问题文件28份,指出实质性内容违法或不当等问题18个,应报未报文件110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通报制度,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4个,针对内容违法不当、应报未报、报备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制定机关在30日内自行纠正,修改发布后,按法定程序重新报备。目前,问题文件、应报未报文件全部完成自纠。
下一步,丽水市法制办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指导。如组织规范性文件审查业务培训,对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难点问题和情况,通过编写典型行政案例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和作法,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