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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莲都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暨行政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 2017-09-30
 

  根据省、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莲都区坚持“统一协调、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行为、衔接联动、提升能力”总体思路,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8240件,调解成功7871件,涉案金额1600.97万元,涉及当事人16087人,调解成功率95.46%,协议履行率达100%。

  一、权责对等,调解程序规范。印发《莲都区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梳理各类行政调解权责12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76部、规范性文件14件,为各行政机关明确受理范围,正确履职提供依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已有10多个单位达到规范化要求。

  二、制度健全,形成部门合力。先后建立了《莲都区行政调解受理登记制度》《莲都区重大疑难调解案件报告制度》《莲都区行政调解督察回访制度》等10多项制度。印发《莲都区乡镇(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区级部门联动配合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重大疑难争议。同时,与人民法院建立对接机制,实现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

  三、服务创新,夯实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行政调解方式创新,实现了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后援团”,区人力社保局“一岗三员”机制,区公安分局行政调解信息化平台建设,区建设分局“会诊”调解模式等等。此外,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成立了区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在公安、人社等81个部门建立行政调解中心(调解室)81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350人,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

  四、奖惩明确,法治氛围良好。制订《莲都区行政调解考核工作制度》和《莲都区行政调解工作奖惩试行办法》,对调解案件数多、成功率高、重大疑难案件化解效果好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表彰。投资7.6万元制作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电视宣传片,编发莲都区行政调解制度汇编300多套,选编案例16个,宣传报道20次。(莲都区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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