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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丽水市庆元县三举措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2-01
 

  行政调解是多元化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之一,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丽水市庆元县法制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调解程序,优化调解功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制度保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理顺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二是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各部门和镇、街道年度考核范围。三是建立行政调解权责事项清单制度,出台《庆元县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明确具体行政调解职责名称、行政调解权力义务内容和具体实施单位,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工作职责。 

  (二)开展排查预防,发挥行政管理工作优势。建立行政调解与社会矛盾排查相结合的矛盾预防机制,通过行政干预,防止社会矛盾升级。实行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并可能存在矛盾激化的案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单位,并落实专人负责,防止矛盾升级;推行分析研究,行政机关定期研究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多发的社会矛盾,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防止极端事件发生;落实回访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回访跟进切实了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行政指导,行政机关通过已调解的案例、法律规定、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等行政指导手段,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三)加强组织建设,实现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产品质量等领域纠纷的解决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目前该县各部门、乡镇行政调解人员262名,组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44个,便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相关行政机关也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调解工作,为解决专门领域的纠纷提供便利。(庆元县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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