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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莲都区法制办总结行政调解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 2018-01-15
 

  近年来,莲都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在认真执行《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先后建立《关于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若干意见》、《关于在重点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意见》等。

  二是梳理行政调解权责清单。把行政调解纳入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印发《莲都区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为区政府、乡镇(街道)和部门逐一梳理出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农业纠纷、治安管理等行政调解权责12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76部、规范性文件14件,为各行政机关明确受理范围,正确履行调解职责提供依据。

  三是认真推行多元联动机制。牵头召开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席会议,对公安、市场监管、建设、人力社保、卫计等行政调解重点领域的疑难调解工作进行交流讨论,总结经验 ,研究重大疑难问题,互通信息。

  四是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区行政调解专家咨询团,咨询团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律师为主,会集专业人员39人,涉及34个行业和领域,为全区行政调解提供专业知识在线咨询服务和疑难问题解答。

  据悉,2017年,莲都区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6678件,调解成功6447件,涉案金额1132.72万元,涉及当事人13356人,调解成功率为96.54%,协议履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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