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迎来颁布实施十七周年。过去的十七年,是我国无线技术日新月异、无线产业蓬勃发展的十七年,也是历经艰苦拼搏和创新进取、无线电管理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十七年。十七年来,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无线电管理,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发挥作用进一步突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为促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站在新的起点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新局面,意义十分重要。

《条例》颁布十七年来,我国无线电
管理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无线电技术和业务的应用日益广泛深入,无线电台站数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无线电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较为严重,各种无线电干扰日益增多,空中电波秩序难以有效维护。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实施《条例》。作为我国第一个最高层次的无线电管理行政法规,《条例》明确提出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强调国家对无线电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条例》还对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以及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朝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无线电管理“为中央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我国无线产业和无线电管理事业取得长足进展。
  ——有力促进了无线技术和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射电天文等40多种无线电业务,已在我国众多行业和部门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计核发各类无线电台站执照270万个,以中国名义在轨运行的静止卫星24颗,非静止卫星16颗。除军队和公安系统外,累计批准设立卫星通信网络180个(双向、单向)。作为频率使用最多的行业,移动通信发展十分迅速,今年6月底移动电话用户数已达到8.05亿。其它各类专业无线电通信、广播、无线电定位、遥控遥测等业务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无线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在推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进步,以及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频谱资源的需求。多年来,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频率资源,不断提高频谱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对无线电频率规划的调整和研究,及时修订《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积极倡导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和应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保障通信、民航、广电、交通、气象、渔业、铁路、航天、公安等行业和部门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同时,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无线电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认真做好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和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国际协调,维护了我国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了空中无线电波秩序。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全面推进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无线电管理机构先后开展了清理寻呼“三高设台”、治理大功率无绳电话和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等各项治理整顿工作,有效减少了电磁干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了民航、广电、铁路、通信等重要部门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讲政治、顾大局,全力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无线电安全保障。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上海世博会、历年“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中,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力以赴,营造了良好的电磁环境,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特大地震等公共应急事件中,无线电管理机构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及时提供无线电安全保障,确保了航空通信、应急保障等重要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安全畅通。
  ——不断夯实了无线电管理工作基础。1993年以来,国家无线电机构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出台了多项与《条例》相配套的单项规定;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以《条例》为主体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建成国家无线电短波监测网、国家卫星监测网和各地超短波监测网,实现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的联网运行。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成超短波固定监测站883个,移动监测站427个,可搬移监测站305个,为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查处各种无线电干扰、实施无线电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刻把握无线电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特别是中央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信息网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三网融合”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和严峻挑战。
  一是频谱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国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无线电技术和应用向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加速渗透,特别是随着无线电通信技术的演进、普及和发展,使得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短缺问题日益凸现。当前,公众移动通信向3G、4G加速演进,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应用步伐不断加快,物联网发展正在启动,对频谱资源的需求仍在不断增加。无线电频谱资源是有限的稀缺性自然资源,也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和经济发展资源。解决频谱资源供需矛盾,要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既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频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又要加强无线电国际合作与交流,争取和维护更多的空间频率轨道资源,增强我国空间频率轨道资源的国际竞争力。
  二是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任务艰巨。随着我国无线电台站数量急剧增长,电磁环境日益复杂,无线电干扰呈现多样化态势。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关系到重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加强重要频率保护,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各行业各领域信息化加快推进,对频谱资源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例如,铁路部门开展铁路高速化和信息化建设,民航部门加快建设导航通信系统,公路交通广泛采用智能化数据采集和不停车收费系统,气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气象雷达监测网,通过无线技术提升信息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这些都要以频率资源为支撑。加强频率资源保护,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对无线电管理机构来言,工作难度加大、任务日益繁重。
  三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加大。无线电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无线电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关联度不断增强。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电技术和设备开展违法活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无线电管理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同时,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作出更多贡献。
  四是无线电管理综合能力有待提高。《条例》颁布实施17年来,为推进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如与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和销售等流通领域的监管缺失等。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对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还较低,依法使用无线电业务的意识还不强,违规使用无线电产品和占用无线电频率现象时有发生。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亟待采取措施加强。此外,无线电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技术设施有待继续完善,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
开创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

  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无线电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必须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两化融合,推进军民融合,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
  第一、加强对无线电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责。实践证明,坚持对无线电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合理开发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有利于技术设施建设,有利于空中电波秩序维护。目前,各地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抓紧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无线电管理工作合力。
  第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无线技术和应用深入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无线技术和业务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统筹协调,保障通信、民航、广电、交通、气象、渔业、铁路、航天、公安等行业和部门用频需求,继续做好3G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无线电频率资源协调和配置工作。进一步做好无线电频率规划的调整和研究工作,为三网融合、物联网发展、无线城市建设提供频谱资源保障。抓紧做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稿的报批和发布。加强频率及卫星网络的国际协调,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第三、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监测水平,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无线电安全保障。最近,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无线电管制规定,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满足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的需要。继续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域、重要航路、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力度,及时查处电磁干扰,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继续做好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加快建立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无线电安全保障。
  第四、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为无线电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贯彻落实刚刚发布的国务院、中央军委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第579号),抓紧做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抓好新修订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文件宣传贯彻。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健全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型活动、科普节目、宣传月活动、互动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无线电科普知识宣传,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规范使用各类无线电设备,营造各类无线电业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无线电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回顾过去,成绩巨大,催人奋进;展望未来,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在纪念《条例》颁布17周年之际,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无线电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国防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办:丽水市无线电管理处 协办:丽水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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